《黄帝四经·经法·君正》

  一年从其俗,二年用其德,三年而民有得,四年而发号令,(五年而)□□□,(六年而)民畏敬,七年而可以正(征)。一年从其俗,则知民则。二年用(其德),民则力。三年无赋敛,则民有得。四年发号令,则民畏敬。五年以刑正,则民不幸()。六年□□□□□□□□。(七)年而可以正(征),则胜强适(敌)。俗者顺民心(也)。德者爱勉之(也)。(有)得者,发禁拖(弛)关市之正(征) (也)。号令者,连为什伍巽(选练)贤不肖有别 (也)。心刑正者,罪杀不赦(也)。 (也)。可以正者,民死节 (也)。若号令发,必厩(究)而上九,壹道同心,(上)口口口口口下不,民无它(志),然后可以守单(战)矣。号令发必行,俗也。男女劝勉,爱也。动之静之,民无不听,时也。受赏无德,受罪无怨,当也。贵贱有别,贤不宵(肖)衰也。衣备(服)不相纶,贵贱等也。国无盗贼,诈伪不生。民无邪心,衣食足而刑伐(罚)必也。以有余守,不可拔也。以不足攻,反自伐也。天有生死之时,国有生死之正(政)。因天之生也以养生,胃(谓)之文。因天之杀也以伐死,胃(谓)之武。(文)武并行,则天下从矣。人之本在地,地之本在宜,宜之生在时,时之用在民,民之用在力,力之用在节。知地宜,须时而树。节民力以使,则财生。赋敛有度则民富,民富则有佴(耻),有佴(耻)则号令成俗,而刑伐(罚)不犯,号令成俗而刑伐(罚)不犯则守固单(战)胜之道也。法度者,正(政)之至也。而以法度治者,不可乱也。而生法度者,不可乱也,精公无私而赏罚信,所以治也。苛事,节赋敛,毋夺民时,治之安。无父之行,不得子之用。无母之德,不能尽民之力。父母之行备,则天地之德也。三者备则事得矣。能收天下豪票(骠)雄,则守御之备具矣。审于行文武之道,则天下宾矣。号令阖(合)于民心,则民听令。兼爱无私,则民亲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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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帝四经 经法君正译文

君主为政治国的方针应是,第一年遵从百姓的风俗,第二年选拔有德能的人授与官职,第三年要使民富足。到了第四年的时候就可以发号令了,第五年可以用法律来治理百姓,第六年人民就会有了敬畏心理…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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